您的需求
您作為海外中間商、貿易商或采購代理,需從海外采購貨物轉賣給內地最終買家或進口商,您希望佔用最少的資金來完成交易。
我們的方案
在您收到內地買家的信用證(「母證」)后,我行據此為您開立另一份信用證(「子證」)用於向海外供貨商付款。
產品優勢
減少海外采購資金的佔用,降低集團融資成本。較可轉讓信用證更靈活,買家與供貨商的身份高度保密,為中間商賺取傭金提供保障。
辦理流程
您分別與海外供應商和內地買家簽署海外采購和銷售內地的合同;您向我行提出申請,並遞交相應材料;我行為您核定背對背信用證額度;您的內地買家通過銀行開立以您為受益人,以我行為通知行的信用證(「母證」);我行根據母證向海外供貨商開出另一份信用證(「子證」)用於您的采購;您的海外供應商發貨后向我行交單,由我行對外付款;換單后,你向母證開證行交單;母證開證行到期付款,我行收到款項用於歸還您在我行的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