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0日,香港分行以客戶代表要約人的身份首次代表上市公司大股東進行全面收購要約,為香港分行作為第一類金融牌照持牌人的首單業務。此次收購需求方為某香港醫療行業上市公司,該公司大股東有意提出全面收購要約,主要有兩個需求,一是委托第一類金融牌照持牌人代表要約人進行全面收購要約;二是用於收購期間的過橋資金需求。此項業務在香港同業市場競爭激烈,經過充分準備、多方努力,香港分行與該公司簽署了港幣近20億元的承諾函,並由我行作為第一類金融牌照的持牌人為客戶進行上市公司全面收購要約,根據收購要約實際需要放款港幣3.5億元。
香港分行開業五年以來,與100多間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金融機構、保險、基金、資產管理等金融機構緊密合作,為企業兼並收購、“走出去”、“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全面“投商行”聯動金融服務解決方案。